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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做好首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
2015-08-21 17:07   审核人: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教育部教高函【2015】4号和陕高教办【2015】24号文件,关于举办首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,现就我校做参赛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 大赛主题

“互联网+”成就梦想,创新创业开辟未来

二、 大赛意义和组织工作

举办“互联网+”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高等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36号)的重要举措,由教育部一位副部长牵头,各省举行分赛,推荐参加全国比赛。为选拨优秀项目参加陕西省比赛,学校决定由招就处负责组织,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此项工作。

三、参赛对象及条件

(一)参赛对象

在校大学生、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团队报名,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,团队有一名项目负责人;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教师。

(二)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类型分创意组合实践组

1.创意组参赛条件: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,为在校生;团队省委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。

2.实践组参赛条件: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,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;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。允许跨校组建团队。

四、选拨原则

参赛项目须在8月10日前按照要求将项目书和汇总表报招就办就业指导科,每个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同时交电子版。

8月20日前,学校组织校内相关教师和社会创业成功人士进行点评,选手现场答辩,确定6项最优项目参加陕西省比赛,学校并予以奖励。

五、参赛名额

金融与会计学院、商学院、医药学院、国际学院、文化与艺术学院各报3项,其余报2项,可以多报。

六、参赛项目要求

大赛采取自主命题,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恒业创业紧密结合,培育产生给予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。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
(一)“互联网+”传统产业: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(含一二三产业)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;

(二)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: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,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、智能汽车、智能家居、可穿戴设备、互联网金融、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、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,新模式;

(三)“互联网+”公共服务: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。

(四)“互联网+”技术支撑平台: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。

(五)参加过其他竞赛的优秀项目也可以申报。

七、材料要求

电子版PDF文件格式,不超过30Mb,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,格式不限,不超过1G

具体上报材料内容见附件

八、工作要求

首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,由教育部牵头,全国所有高校积极参与,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,探索高校人才培养新方向,规格高,影响大。特提出以下要求

(一)二级学院领导重视,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安排专人负责,积极组织选送优秀项目,指定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完成项目设计,确保完成学校下达的项目数;

(二)招就处精心组织,做好项目的评选工作。通过举办本次大赛,权力推进学校大学生创业教育,做好本次活动的评比工作;

(三)相关部门积极配合,推动活动顺利开展。教务处、团委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招就处工作,提供充分支持,确保活动顺利完成。

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招就处

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

附件【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首届 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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